可申請免修科目:「普通物理甲一、二」、「普通物理乙一、二」及「基礎物理」。
申請資格:
免修普通物理甲(一)或普通物理甲(二):(以下條件五者擇一)
- 學測自然科15級分
- 指考物理科85分(含)以上 (原始成績)
- 通過物理奧林匹亞初選
- 獲全國高級中學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物理科決賽一、二、三等獎
- 參加徐有庠盃–臺灣青年學生物理辯論競賽獲金、銀、銅牌獎或個人傑出表現獎
免修普通物理乙(一)、普通物理乙(二)或基礎物理:(以下條件五者擇一)
- 學測自然科14級分(含)以上
- 指考物理科80分(含)以上(原始成績)
- 通過物理奧林匹亞初選
- 獲全國高級中學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物理科決賽一、二、三等獎
- 參加徐有庠盃–臺灣青年學生物理辯論競賽獲金、銀、銅牌獎或個人傑出表現獎
親自至本系辦公室提出申請,需備妥備審資料正本(學測成績、指考成績或參與物理奧林匹亞初選通過證書)供查驗資格。
文件下載: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士班學生物理基礎課程免修作業要點
普通物理免修測驗申請表
免修測驗放棄聲明書
免修測驗成績複查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