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113年9月3日報名截止)

甄選名額:1名

獎學金金額:新臺幣8,000元/月,原則上自錄取次月起請領,除教育部及本校另有規定外,至該學年度結束為原則。

申請資格:符合以下各項資格

一、本學系113學年度日間學制大三以上具正式師資生資格之在學師資生(不含海外交換生、休學生、保留學籍生、延畢生、畢業生、退學生、師資培育公費生等)。

二、學士班學生:歷年學業平均(入學後至112學年度第1學期止)成績名次列班級排名前70%。 研究所學生:在學期間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皆達GPA 3.00以上,每學期各科成績均應達B以上。

申請時間:自113年8月26日(星期一)至113年9月3日(星期二)17時止(逾時不候)。

甄選方式(應含應試項目、配分比重、及成績計算等)

一、書面資料(占40%)、面試(占60%),合計100分。

二、當甄選總成績遇有2人以上相同時,以面試成績較優者優先錄取。

甄試日期/地點:113年9月5日(星期四)12時10分於物理學系F104室辦理,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請參閱113學年度師資培育獎學金甄審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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