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士班新生入學成績優異獎學金

獎勵對象:凡擬就讀本校大學部之學生,其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優異或曾獲國際重要競賽獎項,並獲學系推薦者。

獎學金申請資格:
(一) 大學學科能力測驗任四科組合成績總和達60級分,且以第一志願錄取進入本校就讀者。
(二) 獲得國際奧林匹亞競賽或其他相當國際科學競賽銅牌獎以上者。
(三) 獲得美國國際科技展覽四等獎以上者。

獎勵名額:依各年度經費審定,以10名為原則。

經審查通過者,每名獎學金總額新台幣500,000元,發放方式如下:
(一) 入學後第一學年度一次發給獎學金新台幣100,000元整。
(二) 自大二上學期起至大四下學期止,若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名次在各系該班學生前百分之三十以內或學業平均成績(GPA)達3.38以上者,則該學期可續得獎學金;大二至大三各學期獎學金新台幣70,000元,大四各學期獎學金新台幣60,000元,期間若成績未達所訂標準,則取消當學期得獎資格。

申請期程:本獎學金申請須為新生入學前,各學系應於新生入學年度8月31日前,將推薦表及有關資料送達教務處企劃組

請參閱:教務處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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