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學系114師資培育名額:第一階段(學士班40名、碩士班4名、博士班1名),第二階段(學士班21名、碩士班4名、博士班1名)
學士班學生:請填寫學士級一階師資培育生甄選申請表,檢附成績單,經導師簽名,115.4.8(週三)前交至系辦公室。
碩博班學生:請填寫碩博士班學生修習本校教育學程指導教授同意書,檢附成績單,經指導教授簽名,115.4.8(週三)前交至系辦公室。
其他說明:
114學年度第一階段師資生甄選之錄取名單,不包含114學年度入學已具師資生資格者,如:教育部核定甲案公費生、特殊績優表現師資生、師培學系外加師資生(身心障礙外加、原住民外加、離島外加、僑生外加、外國學生外加),亦不包含已退學學生、轉學生、陸生等。
甄選之師資生應無記過以上之處分,並不得有違法情事。
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第1項定:「一、於偏遠地區學校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就讀合計至少滿五年,並取得畢業證書。二、於偏遠地區學校高級中等學校就讀至少滿三年,並取得畢業證書。」者,得另以外加名額方式錄取(全校至多27名,需另檢附申請書。
依本校「師資培育生教育專業課程修習要點」第20點第2項規定,102學年度起入學本校師資培育學系且經學系甄選為第一階段師資培育生者為預修生,得預修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惟以8學分為限,自取得正式師資生資格後,至少仍需修習3個學期以上(不含寒暑修,並具實際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