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課程教學助理(TA)申請-113年12月16日至114年1月13日止

  1. 請注意聘任類別的選填
  2. 線上申請送出後記得提醒授課老師線上審核。

【全英語授課課程注意事項】

  • 聘任要求(與113-1規定相同)
    • 英語能力:須達 CEFR B1(含)以上。
    • 外籍生:若為英語母語者或畢業於全英語授課學校,須提供相關證明(如國籍或畢業證書)。
  • 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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