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雙語教學師資培育課程甄選

※申請期間:111年5月30日(星期一)至6月8日(星期三)。

※申請資格

  • 本校正式師資生(不含一階生、登記修習生)或已具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已具中等學校師資類科教師證,同時完成110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程序現仍在學者。
  • 具備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具備CEFR(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B1等級(或以上)相同等級(聽、讀)的英語能力。

​【補充說明: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6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1624C號函示:「雙語教學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之修讀資格,修正為取得師資生資格並具全民英檢中級初試(聽、讀)通過之英語能力,或應取得CEFR語言參考架構B1級以上之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書,鼓勵及提供師資生修習雙語教學次專長課程。於修畢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時,應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聽、說、讀、寫)或取得CEFR 語言參考架構B2 級以上之英語考試檢定及格證書。】

https://tecs.otecs.ntnu.edu.tw/page.aspx?t=news&id=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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