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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
系所公告
張貼人:陳俊明 ╱ 公告日期:2020-09-24 109-1-僑生暨外國學生登記修習教育專業課程,請參閱規定(如附檔)
有意願修習者,請在109年12月4日前至系辦公室登記。
依本校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修畢規定之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得向師培學院申請核發「 教育專業課程證明書 」 。
前項「 教育專業課程證明書 」 僅做為返回僑居地或原籍地申請教職之證明;惟不具本校師資生資格者 ,不得申請參加半年全時之教育實習。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20-12-15 PM 2:34